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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中远海运邦际(00517):相合合营企业增资的须予披露交往及合系交往
编辑:小编 时间:2026-01-07

  

HK]中远海运邦际(00517):相合合营企业增资的须予披露交往及合系交往

  香港营业及结算全盘限公司及香港联合营业全盘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準确性或完全性亦不发外任何声明,并明确暗示,概不对因本通告齐备或任何部份内容而產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香港营业及结算全盘限公司及香港联合营业全盘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準确性或完全性亦不发外任何声明,并明确暗示,概不对因本通告齐备或任何部份内容而產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远海运(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中远海运科技為中远海运的附属公司及联繫人,是以為本公司发行人层面的关连人士。鉴於(i)合营企业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及(ii)中远海运科技為本公司发行人层面的关连人士,持有合营企业超过10%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1)条,合营企业构本钱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是以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据此,注资(即本公司出售及合营企业收购远通的100%股权)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营业。

  由於注资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注资构成(i)本公司的须予披露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通告规定;及(ii)本公司的非宽免关连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通告及独立股东允许规定。

  中远海运科技的出资(透过向作為本公司附属公司的合营企业转让SMART SAILING平台及现金出资)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营业。由於该等出资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於5%,该等出资仅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通告规定,但获宽免听从独立股东允许规定。

  收购事项(即本公司透过增资收购合营企业的进一步股权)构本钱公司与中远海运科技(本公司关连人士)的营业,故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营业。由於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收购事项构成(i)本公司的须予披露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通告规定;及(ii)本公司的非宽免关连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通告及独立股东允许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一份载有(此中包含)(i)增资的进一步详情(包含但不限於估值报告摘要);(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信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信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文告的通函将於2026年1月26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与中远海运科技於增资落成后的持股比例(以及双方各自应认购的新增註册资本金额)乃参考(i)合营企业的资金需求;(ii)本通告「进行增资的起因及裨益」一节详列的进行增资的起因及裨益;及(iii)估值以及远通於估值基準日后宣派的股息,经双方平正协商后釐定。

  中远海运科技是国内最早从事交通和航运科技服务的企业之一,坚持发展数字航运与供应链、数字都会与交通业务,具备全方位全链条的软硬件一体化服务才气,以「平台、產品、服务」為形式,為行业客户供给船视宝平台、数据集成平台、灵巧航运处分平台等端到端的数字化、灵巧化解决计划,声援服务行业客户的业务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结合,加快打制数字化產业标杆,通过技术和数据為行业发展赋能赋智。

  SMART SAILING平台由中远海运科技设计研发,於2023年6月正式推出。该平台以船舶服务為重点,以航运数智化新基筑為保证,以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為抓手,旨正在通盘擢升船舶服务水准与服务才气。SMART SAILING平台围绕绿色低碳、航行安好、灵巧供应链三大发展倾向,并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音信技术,重塑船舶设计、筑制、运营、维修及处置等全人命週期处分流程。

  由於SMART SAILING平台由中远海运科技内部设计开发且相关研发本钱已於中远海运科技本身账目中确认為费用,故SMART SAILING平台於2024年12月31日及估值基準日的未经审核账面值為零。根据SMART SAILING平台估值,截至估值基準日SMART SAILING平台採用本钱法评定為公民币53,235,900元。

  合营企业由本公司与中远海运科技配合出资设立,旨正在成為环球领先的航运服务企业,供给覆盖航运业全人命週期的绿色低碳数字智能解决计划。合营企业為船舶供给节能减排、航行安好、备件╱能源供应、船舶运营维护等全方位运营解决计划,具体负责节能减排监测、船舶安好监控、海务处分、船舶航行优化计算及海图设计等业务。合营企业同时承担机务处分、燃油供应、备件供应、新能源加注等业务的前端平台及技术中台职能。凭藉本公司正在实体经营业务领域的优势及中远海运科技正在数字化技术领域的优势,合营企业推动航运服务业务渗透至船东供应链体系,擢升现有业务结果及客户体验,為客户创制更高价值。

  截至2025年7月31日,合营企业的经审核资產净值為公民币11,725,734元。根据合营企业估值,採用资產基础法(為本钱法的一种估值办法)评估,截至估值基準日合营企业的齐备股东权益经评定為公民币50,972,300元。

  基於远通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製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外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个月期间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外,远通及其附属公司的厉重综合财务资料载列如下:

  於2025年7月31日,远通及其附属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资產净值為987,934,000港元。根据远通估值,採用市场法评估,截至估值基準日远通的齐备股东权益经评定為公民币1,288,895,100元(相当於1,415,139,700港元)。远通於估值基準日后宣派的股息為公民币150,000,000元(相当於164,692,190港元)。

  透过增资及实施「船服 远通」数智交融计划,本公司将大大强化重点业务实力及巩固战略定位。此举不仅能实现协同效应,亦可扩大本公司的业务版图及擢升资產价值。增资落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深化重点业务场景整合,系统培植新质生產力,打制具有行业推广及复製价值的智能服务產品矩阵,从而加快实现「灵巧船舶全人命週期」场景的覆盖与深化。

  增资项下的现金出资所得款项净额公民币213,010,416元拟由合营企业用於补充闲居营运现金流、拨付项目研发开支、搭筑產品销售体系及促进行业生态整合,当中包含(a)备件全人命週期处分平台研发、以及燃油营业、船舶贸易和保险经纪业务智能平台的开发;(b)销售网络及营销体系筑设加入,搭筑锚定区别客户群体的分级销售系统以及与第三方服务供给商共筑代庖网络;及(c)通过併购、投资等格式锁定具有杰出现金流及商业化场景广阔的市场标的,获取稀缺数据和外部客户资源。

  由於并无董事於增资中拥有庞大权益,故并无董事须根据细则或上市规则就允许增资及其项下拟进行营业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基於杰出的企业管治常规,执行董事朱昌宇先生因同时担任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兼法人代外,已自愿选择放弃投票。

  中远海运(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中远海运科技為中远海运的附属公司及联繫人,是以為本公司发行人层面的关连人士。鉴於(i)合营企业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及(ii)中远海运科技為本公司发行人层面的关连人士,持有合营企业超过10%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1)条,合营企业构本钱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是以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据此,注资(即本公司出售及合营企业收购远通的100%股权)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营业。

  由於注资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注资构成(i)本公司的须予披露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通告规定;及(ii)本公司的非宽免关连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通告及独立股东允许规定。

  中远海运科技的出资(透过向作為本公司附属公司的合营企业转让SMART SAILING平台及现金出资)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营业。由於该等出资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於5%,故仅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通告规定,但获宽免听从独立股东允许规定。

  收购事项(即本公司透过增资收购合营企业的进一步股权)构本钱公司与中远海运科技(本公司关连人士)的营业,故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营业。由於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收购事项构成(i)本公司的须予披露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通告规定;及(ii)本公司的非宽免关连营业,须听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通告及独立股东允许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一份载有(此中包含)(i)增资的进一步详情(包含但不限於估值报告摘要);(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信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信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文告的通函将於2026年1月26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中通诚」 指 中通诚资產评估有限公司,一家位於中国的独立估值师;「本公司」 指 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达註册创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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